应该看到,目前正在经历着一场全球化时代的法律重构,当代中国的法律发展面临着新的严峻的挑战。捍卫法律主权,反对新的法律殖民主义,防止中国法律发展的“边缘化”趋势,已经成为中国法治进程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重大问题。而西部开发,从制度建设的向度看,正是借以生成既具自主性又富有民族性的中国法治模式的历史契机(也可能是最后的历史契机)。无视或忽视这个契机或机遇,一味强调法律移植和步人后尘,就可能会在中国经济发展目标实现之日,踏入西方法律殖民主义的陷阱。也许,我们应该牢记费孝通先生的谆谆教导:“既要现代化,又要不失其成为一个民族,这是很深的学问。”[20] 质言之,中国法学研究要认清自己的使命,多用批判而非认同的眼光看理论,多用关怀而非鄙夷的眼光看现实。注重从实践中带批判性地寻找问题,提练学科范畴,以形成多样的理论方法和系统化流派化的理论思想。因为“一个民族的生活创造它的法制,而法学家创造的仅仅是关于法制的理论”,因为“与现实相比,任何理论都不过是一种解说,而且永远不会是最后的解说。”[21]
注释:
[1] 参见贾应生、王宗礼著:《中国西北地区社会现代化的困惑与出路》,甘肃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1页。
[2] 参见赵汀阳:《从中国经验到中国理念》,载赵汀阳主编:《现代性与中国》,广东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3] 参见邹蓝:《巨人的跛足》,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4] 景天魁:《中国社会发展的时空结构》,《社会学》2000年第3期;另参见吉登斯,安东尼:《社会的构成》,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
[5] 参见卢跃刚:《大国寡民》,中国电影出版社1998年版。
[6] 参见苏力:《为什么“送法上门”》,《社会学研究》1998年第2期。在关于一起依法收贷的案件中,县法院法官带武警、借汽车,以壮声势。
[7] 比如大量的“私了”现象,法律规避现象等。一些影视作品中的典型案例亦说明了西部乡土社会习惯法的超常韧性,如“秋菊打官司”、“山杠爷的悲剧”等。
[8] 参见苏力:《为什么“送法上门”》,《社会学研究》1998年第2期。其中有一起关于“炕
[9] 参见苏力:《当代中国法律中的习惯——司法个案的透视》,《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3期。其中的“耕牛案”中对“搭伙”的“合伙格式化”以及对强奸者的“拘留”保护,说明民间法对国家法具有强有力的“反格式化”作用。
[10] 参见王勇:《西部生态治理及其本土性制度资源:立足甘青特有民族生态文化的初步考察》(未刊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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