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军功回内地原籍
随着清代封建统治的逐步发展,在道光、咸丰年间,清政府所管辖的边疆的形势也动荡不安,尤其是新疆相继发生了和卓后裔的叛乱及中亚浩罕汗国的入侵,清政府被迫出兵自卫以确保国家安全,为了弥补军力之不足,清政府不得不就近于边塞一再征集遣犯参加作战。许多遣犯在战争中为了减刑和重返原籍而奋勇出击,部分被征集的遣犯因此而立了战功,事后清政府为奖掖其军功而提前释放其回原籍与家人团聚。
(三)入伍在边疆当兵
清代封建政府对军队的管理政策相当严厉,严禁官兵在各种军事行动中畏死不战、聚众哗变和临阵脱逃等违例行为,根据清代律例规定原在军队中因畏惧作战而溃散逃亡、聚众哗变的部分犯罪官兵也将被遣送到边疆进行改造。当这些遣犯刑满以后,清政府为了让驻守在当地的军队就地补充兵员缺额以减少开支,往往将其重新招募入军队继续服役。
[注释]:
[1]《清朝续文献通考》卷二百五十
[2]《汉书》卷九十六《西域传》
[3]《后汉书》卷四十七《班超传》
[4]《后汉书》卷五十八《西域传》
[5]《唐书》卷八十《褚遂良传》
[6]《清史稿》卷一百四十三
[7]《清高宗实录》卷五百九十九
[8]《平定准葛尔方略》续编卷十
[9]《清仁宗实录》卷三十九
[10]《清仁宗实录》卷三百
[11]《清朝文献通考》卷二百零五
[12]《清高宗实录》卷七百七十九
[13]《清朝文献通考》卷一百九十九
[14]《清朝文献通考》卷二百零四
[15]《清朝文献通考》卷二百
[16]《清朝文献通考》卷二百零四
[17]《清朝文献通考》卷二百
[18]《清朝文献通考》卷二百零一
[19]《清朝文献通考》卷二百零二
[20]《清朝文献通考》卷二百零二
[21]《清朝文献通考》卷二百零二
[22]《清朝续文献通考》卷二百四十二
[23]《清朝续文献通考》卷二百五十
[24]祁韵士《西陲总统事略》卷七
[25]格唪额《伊江汇览》船运
[26]《清高宗实录》卷五百六十四
[27]《清高宗实录》卷七百六十一
[28]《清高宗实录》卷一千三百零六
[29]《清仁宗实录》卷一百四十八
[30]《清仁宗实录》卷八十五
[31]《清仁宗实录》卷一百八十五
[32]《清高宗实录》卷五百六十三
[33]《清高宗实录》卷七百五十六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