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企业制度的分类及其优缺点分析。
从企业资产所有者及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来看,企业制度可分为个人业主制、合伙制、公司制三种类型。
1 、个人业主制企业。个人业主制企业是指个人出资兴办,完全由个人所有和控制的企业,这种企业在法律上称自然人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是人类最古老的企业形式,至今仍在经济社会中占有重要地位。这种企业的优点有如下几个方面:
( 1 )开办、转让、关闭的手续简便;( 2 )经营成果全部归投资者,不与他人分享利润;( 3 )税负较轻,只交纳个人所得税;( 4 )经营上制约因素较少,经营方式灵活,决策效率高;( 5 )技术和财务容易保密。
个人业主制企业的缺点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 )风险较大,个人业主制企业的业主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即当企业的资产不足清偿企业债务时,法律规定由业主以其个人全部财产清偿,因此业主的所有财产都有风险;( 2 )发展规模有限,因其资金和信用有限,企业的扩大再生产主要依赖利润的积累,不利于筹措资金;另外业主的经营能力有限,当个人的管理能力超出企业规模扩大需要时往往导致经营失控;( 3 )企业寿命有限,业主的死亡、破产、犯罪都可能导致企业不复存在。
2 、合伙制企业。合伙企业是指由两名以上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同收益、共担风险,对债务相互负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制企业的优点主要是:( 1 )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资信条件较好,容易筹措资金和扩大规模:( 2 )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管理能力较强,容易提高经营能力;( 3 )与公司制企业相比对危害合伙企业利益的出资人在处理上比较容易,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在出现合伙人从事损害企业利益的情形时,强制其转让出资或退伙。
合伙制企业的主要缺点是:( 1 )与公司制企业相比资本结构和信用不稳定,因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自愿,退伙自由,若出现合伙人退伙的情形必然导致资本总额减少,从而影响企业资本的稳定和信用;( 2 )产权转让困难,因合伙企业的产权转让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所以不利于企业资产重组;( 3 )风险较大,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不仅合伙人的全部财产均有风险,而且还有被株连的可能;( 4 )企业寿命不易延续,当主要合伙人死亡或退伙企业的寿命就会受影响。
3 、公司制企业。公司制企业是指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属于法人型企业。公司制企业的优点主要是:( 1 )股东承担的风险小,股东若履行了出资义务,即使公司资产不足清偿公司债务也不能株连股东,所以有利于聚集社会游资,扩大企业规模;( 2 )公司寿命长,只要公司不依章程规定解散或破产,公司一直存在,不受股东死亡或经理人员辞职的影响;( 3 )公司资本稳定,因《
公司法》规定股东不能抽回出资,所以有利于企业实行战略管理;( 4 )管理专门化,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能力。( 5 )融资渠道多,若公司是股份公司,还可以通过资本市场发行股份或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有利于企业的资本扩张和规模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