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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对于国有股退出问题,应本着国有股权份额降低的程度和速度要根据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的情况,分别加以规定。在国家的需加以控制的领域,如基建、自然垄断等行业,国有股要继续保持控股地位;而在一般性竞争领域如纺织、食品、造纸等,国有股的比重可以根据需要和可能,下降得多一些和快一些的思路进行。这一点在十五大报告中有诉体现,出可说是一定的政策导向《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选择一些信誉好,发展潜力大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不影响国家控股前提下,适当减持部分国有股”。
  退出途径有以下几条:
  1)国有股回购。股份回购指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某种途径购买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从而达到改变本公司资本或股本结构的市场行为。股份回购主要有两种方式:公开方场回购与现金要约回购。回购结果主要有①提高公司的年股收益②提高净资产收益率③改变市场供求状况,从而导致价格上升,有助于改变公司二级市场的形象。回购往往做为公司对现金红利限制的规避。在国外,作为成熟发达的证券市场,回购是一种常见公司行为。在我国不常见,但《公司法》已明确规定了股份回购的合法性,对国有股的回购,有助于打破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国有股的比例过大情况。
  2)国有股转换成优先股。国有股是中国特有背景下的一种股权安排,其非流通性与优先股相同,因而可以考虑部分国有股转换成优先股来优先保证国有资产的收益。
  3)发行可换股债券,可换股债券是一种复合型衍生债券,主要发生在国有母公司与控股上市子公司之间,即由母公司发行债券,债券到期可转换成为上市子公司的国有股,而不是母公司本身的股票。
  4)国有股直接转化成流通股。对于上市公司的国有股,还可采取向原有社会公众股东定向配售国有股份并转换成流通股的办法,这是国有股直接上市流通的一种方式。
  5)进行股权置换。股权置换就是把两家以上的公司通过互换股权来降低有关公司的国有股比例,改善公司的股本结构,促使投资主体的多元化的目的。在股权互换的过程中,国有股东A将能持有的A1上市公司的部分国有观与一非国有股东所持有B1公司的股份进行等值交换,则原来A1公司的国有股比例得到降低。
  2、A、B股分离问题
  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的不可自由兑换,B股市场容量小及B股自身的体制与效益等诸方面的原因,到达中国B股市场长期处于低迷的状况。目前,在A、B股并存的上市公司中,A股价格与B股价格相差较大,导致公司配股融资成本不断增加,B股市场的、融资与再融资的功能不断弱化。为了解决以上方面的问题。一些学者曾经提出了B股回购设想,甚至取消该市场(罗嗣江,1999)。但回购B股以致最终取消B股市场的想法目前还很难实现。倒不如将A、B股市场分离,倒是可行。也就是通过股权重组与金融创新,将A、B股并存的公司进行分离,分成一家A股公司和一家B股公司(许君华,2000)优点在于:①可避免B股回购的诸多困难,较易推行;②A、B股上市公司可能因此激活,焕发新的生命力;③分离后B股市场将按国际标准来运转,有利于维护股东权益,促使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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