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公司绩效的重要性
公司价值是公司股权结构的函数,之所以存在这种函数关系,是因为公司股权结构与促进公司经营动作的治理机制之间其有相关关系,它对这些治理机制发挥作用具有正面或负面的影响。这些治理机制包括经营激励,收购兼并代理权争夺(内部人控制)以及监督机制。本文为了行文方便,特分以下三种情况中以分析概述:
1、公司股权高度集中,公司拥有一个绝对控股股东,该股东对公司拥有绝对的控股权;2、股权高度分散,公司没有大股东,所有权与经营权基本完全分离;3、公司拥有较大的相对控股股东,同时还拥有其他股东。这三种情况已能涵盖公司股权的不同情况,对公司股权结构的不同情况具有了一定的代表性与典型性。
A股权结构与经营激励:
公司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的作用机理,首先表现为股权的集中或大股东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公司的经营激励。特别是在最大股东拥有绝对控股权的情况上更是如此。根据Holderness和Sheehan(1988年)对美国纽约股票我易所和美国股票交易所拥有绝对控股股东的公司的研究,90%以上的控股股东派出自己的直接代表(当控股股东为公司时),或自己本人(当控股股东为个人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或首席执行官。我国拥有绝对控股股东的上市公司也存在类似的情况(例如,对民营上市公司而言,董事长无一例外地均为创立该上市公司的民营企业家)。由于董事长或总经理是控股股东的直接代表或控股股东本人,因而这些经营者发利益与股东的利益就越一致(Jersen
and Mecking ,
1976)。这样公司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将现金流量投入净现值为负的项目之中(Jersen
1986)。另外经理可能会做出回购股份收缩经营以转移资源,这样的好决策。这对行业前景一般的企业来说,是最为合理与最优的。(Jersen
1993)。
对于股权极度分散的公司来说,经营者的利益很难与股东的利益相一致。单纯的年薪制与股票期权等对经理的激励措施毕竟有限。经营者利用剩余现金流量乱投资往往不可避免。当然无从谈起让经理用回购等方式收缩企业了。
在公司股权集中程度有限(如第一大股东拥有30%股权),但该较大股东又有相对控股权,即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较大处置权情况下,公司的经营激励便变得复杂起来。由于相对控股股东拥有一定数量的股权,因而一般情况下也存在一定的激励,又由于该相对控股股东所占的股权比例并不是很大。因此,如果某种经营活动对他个人而言会带来收获的数量大于他按比例承担的损失,他就会考虑去从事这种对整个公司而言有害的活动。因为这样做,他获得了利益而其他股东承担了损失。相对控股股东的代理人或其本人有时会侵占公司的财产消费公司的财富,付给自己很高的工资,与他本人控制的公司进行“甜蜜的交易”,投资于净现值为负,同时对他自己有利的工程,或者甚至简单地拿走公司的资金。另外,他还可能不顾债权人的利益,也不顾股东的反对而从事风险很高的活动。
B 股权结构与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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