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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公证工作中的困惑与对策

  3、改革遇困扰。恢复公证制度之初,公证人员都是行政编制。在市场经济还不发达,人民生活还不富裕,由国家保工资发展公证事业,人员由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符合中国国情。在这种体制下,从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一些地方的公证处试行主任负责制、独立核算制、目标管理和岗位责任制,使公证事业大大前进了一步。但就在公证事业刚刚有点活力的时候,有的地方对公证处采取两种作法:一种作法是停资断奶,把公证处推向自收自支的绝路。在经济落后地区,因远离市场,自给扑克足的自然经济实际上仍占统治地位,人们的公证法律意识极为薄弱,把这样的公证处推向自收自支,无异于在断送公证事业。另一种作法就是精减缩编,把公证处改为事业单位,实行全额或差额预算。这种既考虑到政治体制改革中精减编制的要求,又照顾公证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的做法,无疑是善意的。公证处一方面受编制的困扰,一方面受分配形式的困扰,从根本上反映了平均主义大锅饭的思想观念根深蒂固,按劳分配,多劳多得这一被实践证明效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具体实行起来极不容易。显然,一方面,管理上缺乏活力导致工作人员没有积极性;另一方面,一说改革就一推了之,撒手不管。这都无益于公证事业的发展。
  4、管理工作乏力。目前,我国公证工作实行的是双重管理模式:一方面人、财、物受当地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具体表现为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由于自身权利所限,人权集中于组织人事部门,财权实际上由下政府财政部门控制,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其实一句空话。另一方面,业务受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公证管理机构指导,这种指导,由于管理和服务脱节,隶属关系和指导工作不统一,实际上是乏力的。这种双重管理机制,不利于对公证队伍的培养和发展,也不利于公证事业的开拓和发展。因为条块都从各自角度强调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却很少从公证处的角度考虑发展事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如条块从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理顺关系入手,强调要把公证处改为事业单位,人员上要统一调配,从而控制了行业管理的用人权。从统筹兼顾开源节流、压缩开支入手,强调公证处实行自收自支,以施加压力,停资断奶,实际上断绝了工资来源。而从条条上却以提高公证质量,加强队伍管理为由,人员上把住进出口关,任用上把住资格任免关,事实上却抑制了公证事业发展中的用人活力。条块相互扯皮,相互顶牛,而公证处的实际问题却得不到解决,只有叫苦不迭。长此以往公证事业的发展颇受影响,经济不发达的少数民族地区的公证处感受颇深。双重管理体制导致行业主管部门处于想管管不了,不管更不好的两难境地,双重管理体制还导致行业管理乏力,突出表现是经费不足,因为本来依据法律和政策通过法律服务和执法行为能取得一定经济效益,但因体制不顺、分配不能充分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公证人员缺乏工作积极性,80%的公证处因证源不足而效益较差。管理工作因没有经济支撑,该管的事管不了,该办的事办不好,管理和服务成了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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