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论法官职业意识的养成

论法官职业意识的养成


蔡瑜


【全文】
  论法官职业意识的养成 蔡瑜
  法官队伍建设问题随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发展越来越被人们重视,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人们日益认识到,法官职业道德问题已成为法官素质提高的一个关键问题。正是在这样的认识下,最高院在新世纪的第一年,提出把开展“一教育、三整顿”活动作为2001年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一教育”的核心就是职业道德教育。而法官的职业意识则是职业道德的核心。法官的职业意识是指法官对法官这个职业的认识和了解。过去,说到职业道德教育,我们往往把注意力集中在职业道德的内容和规范上。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贪赃枉法的法官有之;办“三案”的法官有之;法官开庭的时候,接手机、离开法台回电话、法、便服混穿;法官言语粗鲁、举止不文明……,更是屡见不鲜。凡此等等,不一而足。究其原因,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不可否认的有一点,即这样的法官对自己从事的法官职业缺乏正确的认识。
  何谓正确的法官职业意识?或许我们可以从美国法官恩格尔的就职誓词中可觅见一斑:我祈祷,当我的法官生涯结束时,无论在明天早上还是在三十年以后,别人都会说我的工作是完美的,为人是诚实的,我为美国的司法体制增了光;我希望,对自己的法律知识永远不感到满足和懈怠;我希望能够有效、有序地主持法庭,使其成为一个能够做出公正判决的法庭,同时也让所有出庭的人感到公正和客观;我将不在法庭上进行讽刺和挖苦,因为我知道法官的一言一行,无论对治愈创伤还是造成创伤都将有深远影响;我希望最重要的案件就是现在正在审理的案件。如果这段话还不是那么直截了当的话,我们还可以借鉴美国律师协会的《司法行为准则》中的一段话“本守则各部分的基本精神是:无论作为个人还是集体存在的法官,均必须尊重和珍惜公众对司法机关的信赖,努力增进和保持公众对我们法律制度的信心。法官视为解决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的仲裁者,也是法制政府的显而易见的象征。联系到恩格尔法官的誓词,我们可以看出,法官这个职业的灵魂是公正,它首先不是谋生的行当,而是对社会的奉献,它要求在奉献的过程中自身人格的升华,或者说“神化”。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官职业意识。而上述的种种不如人意的法官行为之所以会出现,正在于行为者缺乏对自己所从事的法官职业的认识,缺乏对法官职业的如此庄严、崇高的认识。或许这不是唯一的原因,但肯定是重要原因之一。正因为如此,对法官,推而广之,对法院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如果离开职业意识的养成,只能是管得了一时,而解决不了一生、一世,只是扬汤止沸,治标不治本。根本办法在于法官职业意识的养成。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