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新闻工作党性原则
新闻工作无产阶级党性原则是无产阶级的阶级性及先锋队的党性在新闻传播事业中的集中体现,党性原则是新闻工作之魂,是新闻工作的立足点,只有抓住了党性原则这个根本,并永葆其青春活力,才是新闻工作的根本,也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学习教育的根本。所以有必要通过立法的形式将这一原则确定下来。
中国共产党在新闻工作中坚持党性原则,有过曲折发展的历程,其发端于大革命初期舆论动员阶段,确立于延安时期《解放日报》改版;扭曲于十年动乱“假大空”横行,拨乱反正于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恢复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发扬光大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对我国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的作用的确立,不是偶然的,而是由党性原则决定的,是人民的选择和历史的必然。②我国的新闻事业是我国社会主义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在党的直接关心和支持下发展和壮大起来的,因此,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在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
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其中作为精神文明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新闻工作,“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已成为作为其所肩负的历史使命,而“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的内在要求就是坚持党性原则,否则就无法保证舆论上正确,更谈不上产生作用上的引导。
当前我国已加入WTO,这既是经济发展的机遇和挑战,也给文化包括我国的媒体发展带来机遇,而更多地是一种挑战。西方的霸权文化借助高科技的优势和经济优势对我国构成严重挤压。而国内正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度的新时期,社会生活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更加复杂多变,反映不同利益的舆论也不可避免地要表现出来。因此,新闻媒体要学会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宣传教育群众,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及艰苦创业精神激励群众,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和时代精神,把人们的思想行动凝聚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事业中来,新闻媒介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引导,往往是对社会不同舆论的引导,通过对这些问题的中肯分析,释疑解惑,使各种议论、意见沿着正确的轨迹聚拢,从而发挥引导舆论的作用,为党和政府的工作营造一个正确的舆论氛围,正像江泽民同志曾提出:我们的报纸办的好,可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任务,起到有力的宣传,贯彻作用,对群众起到极大的动员鼓舞作用,对先进的东西起到积极的倡导、弘扬作用,对错误的东西起到及时制止纠正作用,还可以对科学知识起到广泛的传播普及作用。
新闻事业是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部分,但党对新闻事业的领导只是一种政治领导,它主要体现在路线、方针、政策上的原则指导,体现在对新闻事业施以必要的“道义上的影响”(恩格斯语)。党和政府主要应通过
宪法和各种法律,特别是新闻法对新闻媒体进行有效的法律约束,而不是依靠组织和行政的力量去制约新闻媒体。任何党政领导者都不能凭个人主观意志随意干涉新闻单位的具体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