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奋斗,仍是为了WTO
无可否认的是,无论WTO还是区域经济一体化都是人类为了谋求自身的发展而作出的选择:彼此协调,相互发展,实现贸易、经济自由化。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这是一种理性的经济人作出的“纳什均衡”的选择(尽管只是规则上的),并将在稳定的互惠互利中获得整个世界的利益最大化,获得每一个置身其中的成员的利益最大化;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实体规则的制定和有保障的实行程序,使得经济活动能够在有秩序的环境下进行,从而满足人类发展的共同需求。毕竟世界是一个整体,每一个国家的发展都为其他国家和整个世界的发展提供了前提条件,也为后者所推动。
但是,有学者怀疑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对世界的贡献和对WTO的影响是否会因为强有力但各自为政的区域集团的形成而产生副作用。他们认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将构成世界贸易组织发展的障碍,甚至会取代WTO在世界贸易、经济交往领域的领导地位。 其实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
首先,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应运而生的。经济全球化导致各国间的经贸依存加深,因此任何一项经贸政策的出台都可能是一把双刃剑,损害了别国的利益,同时也影响到自身的发展。因此,各国经贸政策的协调是共同发展的繁荣的基础,东南亚金融危机中各国的表现正说明了这一点。区域经济一体化正是经济上联系密切的国家为了加强合作与政策上的协调管理而倡导产生的,它不仅由发展中的世界、地区经济决定,更促进了世界和地区经济的迅速、健康发展。
其次,区域经济一体化是WTO发展并走向成熟的中间环节。WTO的发展从来就是一个过程,是一个世界各国不断协调和相互和解的过程。但应该看到的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发展水平的差异和经济结构的复杂,使得在现阶段单单通过WTO体制在全球范围内实现货物、人员、服务和资金的自由流通是相当困难的,在这种情况下,国际经济区域化的种种安排可以为扩大WTO的调整范围开辟道路, 国际经济区域化安排的实践也可以为WTO的发展与完善提供经验。
第三,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以WTO为模板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始终无法抹杀WTO的存在价值,因为WTO及其前身GATT机制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创造了良好的运行模板,即追求经济贸易交往的自由化,通过多边贸易谈判的形式大幅度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促进货物与服务在国际间的自由流动。经过努力,WTO基本建立起了一套在贸易自由化下实行贸易政策,促进多边贸易谈判,迅速解决贸易纠纷的监督管理机制,而这套机制完全可以适用于区域经济集团,如《美加自由贸易协定》中关于取消进出口数量限制、最惠国待遇、能源贸易限制、政府采购等方面的规定都遵循了GATT的基本精神。
最后,WTO自身具有的合理性使得区域经济一体化不会发展到最后成为世界普遍存在的现象而停滞不前,因为经济全球化不仅是货物贸易的自由化或经济贸易国际化,它还从客观上反映了世界各国国际分工和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内在需要,WTO正是顺应了国际经济发展的趋势,在相当广泛的领域内认同了世界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并推动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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