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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卫东《面向21世纪的法与社会》的读书发言摘要

季卫东《面向21世纪的法与社会》的读书发言摘要


olddish


【全文】
  《面向21世纪的法与社会》发言摘要
        蔡莉敏
  为什么要选择这样一篇并不怎么代表季卫东观点的文章来读,是我的第一个疑问。可能在微观的东西上争论过多的话往往会使人迷失方向,这就是我自己对自己的回答,作为象牙塔中的法学人我更渴望的是一种灯塔似的指引,虽然这是作者对95年的一次法学国际会议的思考,但在时隔6年的今天看来,仍然有不小的意义,至少它预示了这个世纪法学的发展趋向,而且当时的预见在当下的中国与世界已经变的不那么遥远了:11月中国即将加入WTO,法律的冲突是一个活生生的问题,法律的国际化与地域化的冲突;9.11恐怖主义事件敲响了亨廷顿文明冲突的警报;美国对塔利班的军事进攻引起对战争是否正义问题的争论等等。这一切来得是那么的突然却又是在预料之中,21世纪的法究竟有用吗?在一个全球化和反全球化的斗争中谁是赢家呢?谁能笑到最后呢?在一个充满了仇恨与流血的世界里法又能算老几?在发完了一通牢骚之后,还是来看看这篇文章,毕竟人类的理想仍然是和平与发展,法律依然重要。在看完这篇文章之后,希望有所收获,有所反思,不管外面是炮声隆隆,还是一片橄榄枝。
  由于是参加法社会学国际协会第三十一界学术大会的总结,季卫东重在介绍会议中的学术交流,但也不乏思考。在第一部分“法制现代化与后现代主义”中,突出了后现代法学在西方与东方所扮演的不同角色,及正确定位后现代法学对中国法治进程的意义所在:后现代法学在很大程度上只不过是为了解决中国法制现代化的结构性难题而画的一条辅助线,它决不应该是在传统中国固步自封的正当化根据(季卫东语)。由于中国现代组织及文化较之西方体现出某种早熟的“后现代性”,这样的话,对后现代理解为辅助线而不是主线是为了避免中国坠入“托古改制”的窠臼,季卫东是这样解释辅助线的作用的:“如果说后现代主义具有把现代切割抛弃的有价值的传统因素重新拣回来的一面,那么,可以说,后现代法学的主张对于我们判断如何在传统中进行舍取选择以及如何把传统中应该予以保留的部分因素重新组合,对于我们摸索中国固有法与西欧现代法之间可以进行嫁接耦合的地方,进而开拓出改革与发展的多种途径是颇有助益的。”在不断强调工具理性的当代中国,有些国际学者话听起来不那么入耳,哈佛大学的M.霍维茨以批判的态度对韦伯的工具理性提出了质疑,认为那是前现代的理论针对于此季卫东在第二部分的“故事”叙述中提出了一种折中:“我们不仅需要符合工具理性的法律制度,而且也需要能反映不同价值含义的故事叙述。”在法制现代化的进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况,京都大学棚濑孝雄教授认为日本社会的现代化是一种“没有现代的现代化”,仅仅只有制度上的现代化而没有精神实质的现代化,日本法是一种“非中心化的”。邻邦的日本为中国的法制现代化提供了很多的思考,既然理性建构只能是制度上的那么是否必要呢?我本人的回答是必要的,但不是充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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