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他的演讲我们也可以看出具有对中西方法律发展具有渊博的学养,同时对这样的问题表达非常开明的态度,他的乐观注意精神给我们带来极大的精神鼓舞。让我们出了教室就去推动中国法律发展。
我们回顾一下勤华教授在这一个半小时的时间里给我们带来了什么。
第一,对法律移植及相关的概念做了简洁明了的梳理。在这个梳理中有一个奇妙的地方,就是说,把法律的本土化和法律的移植和谐起来。我们通常的理解“本土化”是固守本土的东西抵制外来的东西,而他告诉我们把国外的东西吸纳进来,并且良好的运做,这叫本土化。
我觉得这是何教授给我们的非常有意思的启发。
第二,何教授告诉我们,法律移植的失败,并不是移植本身不好,也不是植体的问题,它是受体的问题,要改造受体,使植体发生作用。这在我看来,是比较激进的观点。而且与这个观点相关联的一个意思是,何教授主张完整无损的移植,不倾向过多的对其进行改造。
第三,他还从社会学,文化学历史学等角度不断强化移植本身的正当性。
最后,我们发现何教授更出格更具有学术胆识的创新,他在试图协调法律移植与马克思主义之间可能的冲突和矛盾。他的理论背景中有相当大的复杂性。他不断告诉我们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关系这样一个分析框架,另外,他脑子里面装着的西方的法律知识又使他不得不对西方的东西表示由衷的赞美。熟悉马克思主义的人知道,马克思虽是学法律出身,但比任何一个学法律出身的人都更是法律的天敌。在他看来,法律本身都是应该消灭的。我们看到这样的讨论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比如,何教授表达了这样的意思,在经济方面,发达资本主义今天的法律制度就是我们明天的法律制度。这是一个让人震撼而鼓舞人心的说法。何教授强调,我说的只是经济领域,其他的我没有说。但经济方面改变了,是否其他方面还可以保留?马克思主义的学说恰好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是个阴谋。何勤华在麻痹我们,他说,这只是经济方面的引进,其他方面没事,但我觉得,问题大了。
我们还看到勤华教授对本土资源这样一个问题的回应。从性格上说,他永远是个平和的人。他在永远的追求某种和谐。何教授这样解说本土资源,如果他能代表最先进的生产力,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最根本利益,能够代表最先进的文化,那就把它保留下来。如果它与世界潮流不适应了,就把它扬弃掉。这样看起来比较和谐,但要注意的是,苏力教授他的本土资源论有着比这复杂的多的背景。我们要仔细思考他提出的本土资源论到底是什么东西。他提出一种对法律秩序发展的不同于我们现在解释的看法。他比较主张经济基础决定论的。他觉得中国是个复杂的发展不平衡的社会,在他看来,法律秩序的形成决定性因素是经济社会结构,如果经济社会结构不改变,少数精英分子的鼓吹或者外力的作用是徒劳无益的。在这个意义上,本土资源更加注重本国秩序形成可能的追求。我们的基础社会里面是怎么形成自己有效的制度。他不喜欢不假思索的把西方的东西拿过来,他反对精英主义,虽然他本人是精英,引用的也都是精英。他不断引用着波斯纳,福柯论证他眼中的中国最乡土化的社会。我经常觉得读他的东西,我有种学术上的震撼和现实的苦恼。我是土生土长的农民,苏力教授没有当过一天的农民,但他每天在为农民代言,他说,农民就是这样说的。但是我这个农民从来没有这样想过。这是让我相当苦恼的问题,跟他谈问题,有时觉得大家不在一个频道上演节目。有时见到朱院长会觉得“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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