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当初关汉卿写这出戏剧的时候,是无意——像中国多数的古代小说戏剧一样,不能摆脱此囿——还是有意写了个大团圆的喜剧结尾,反正我认为最后一折是窦娥冤艺术价值的升华。一切都是戏剧:依靠一场起生命的灵与人的融通,窦天章——窦娥的父亲最终为女儿平反昭雪,予张驴、赛卢医等人以严惩,真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好像事情原本就会如此。然而,一个又一个问号却充于我的脑海,如果窦娥不显灵帮助父亲处理这桩案子,窦天章自己会怎么处理呢(即使他知道冤案的主角就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如果这位钦差大臣与窦娥无任何挂葛,冤案又会有怎样的遭际呢?
窦娥三岁丧母,尚有父亲的照料;七岁与父别离,尚有婆婆的疼爱,且可与小夫君每日相伴死要;十七岁丧夫,还能和婆婆相依为命——也许二十岁以前的她每一步都写着不幸的字眼,但每一次不幸的经历后总还会有一种寄托。可其身陷其中的冤案呢?她却不得不先显怨于三桩超自然的誓愿,后寄望于几乎就没有可能的亲生父亲的“关照”,一切一切都寄托在那个根本就不会到来的幻想,你说,这不是更大的悲剧吗?这种悲剧的悲剧不也正是窦娥悲剧性人生之所在吗。
窦娥“冤”吗?
写下这个小标题,连我自己都觉得有些可笑。置己于张驴儿父亲被毒一案之外,仅仅从该案的一些标志性情节——张驴儿血口喷人,窦娥被逼招供,及至后来又受刑而死——这是一起冤案显而易见。可是假使你把自己当成一个不知情的局内人,是桃杌也罢,是旁边的一个刀笔吏或衙役也,直到此案我们所熟知的那个水出石落的结果出来之前,你怎么来看待它?说的更具体一点,假使你就是楚州太宗桃抚,你如何处理面前的案子?
在可能药死张驴儿父亲的三个人中间:张驴儿是死者的儿子,蔡婆婆是死者的“未婚媳”,窦娥则与死者无任何关系,且一直极力反对婆婆招纳张驴儿父子俩做“接脚”,依常识推断,谁作为真凶的可能性最大?我们更相信死者的亲人的话,还是更相信一个与死者有瓜葛的话?显而易见,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窦娥最容易被视作嫌疑人,其次是蔡婆婆,最后才是张驴儿。因为,在窦无章已知道张驴儿就是真凶的情况下,张驴儿辩道,“若是小人合的毒药,不药别人,倒药死自家子?”窦天章尚且不知如何是好,何况桃杌是在对案情所知甚少的情况下呢?况且,我个人认为,窦娥的过于争强好胜、急于辩解的做法也不见得有利于自己,当她一口气把事情的前前后后讲了一遍的时候,说不定正是给太守大人留下不太好的印象之时,一个年青的寡妇,嘴这么厉害,居然说的头头是道,饱读诗书、捍护礼教的桃杌第一感觉就可能是这女子好泼赖;不慌不忙、有条有理的述辩让他怀疑窦娥或许试图耍阴谋亦未可知。难怪张驴儿“这媳妇年纪儿虽小,极是个赖骨顽皮,不怕打的”的话一出口,桃杌就大声喝道,“人是贱虫,不打不招,左右,与我选大棍子打着。”另外,张驴儿的话,在任何人听来也不无道理,“大人详情,他自姓蔡,我自姓张,他婆婆不招俺父亲接脚,他养我父子俩在家做什么?”一个男女授授不亲的社里,两个寡妇的家庭里养着两个光棍,无论如何都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情。倘若因为被救欲养膳终身,以报恩情,又何必一定得把他们留在家中,因此,桃杌拷问窦娥,即使不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也不是不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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