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道德相比具有具体性和较强的]规范性,它直接体现了人们的某种利益,围绕法律所发生的行为或时间更容易被感知而进行相对较为准确的调节,这些正是具有极大抽象性、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的道德所不具有的,所以法律从属于道德容易导致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
一方面,人们不通过法律程序来分配权力,而将权力交予“德高望重”者手中;首先,这所谓的“德高望重”者有多大的可信度和真实度,有无统一的衡量标准,怎样来发现和检验?我至今仍不敢苟同“见义勇为者立几等功关键看牺牲没有,几级致残”的荒谬言论我说我就是大大的好人,你敢拿我怎么样,总不会让我学比干挖心吧!其次,这部分人数量应在少数,其间必然存在一个权力的过分集中问题,我们知道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最终受害的是人民的权利和国家的利益。再次,道德存不存在保质期,一年?两年?抑或是因人而异?我们能建立怎样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相关保障机制去有效地制止道德变质者继续拥有和使用全力呢?最后,强烈的情感崇拜很可能导致一种错位,即权力与权力行使者相互之间的不适应,从而影响权力的正常运行,有对联一副正是这种情况的真实写照;“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古代的官员大多由要么道行高尚,要么饱读诗书之人担任,其中能真正辅佐君王,成为其左膀右臂的少之又少,而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也同样是凤毛麟角。贪固不乏其人,庸也大有人在。这些还算好的,要是发展到当年“毛主席热爱我热爱,毛主席支持我支持,毛主席指示我遵从,毛主席挥手我前进”的地步,中国的前程无疑将是一片黑暗;最后的最后,如果说古代生产力低下“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没事看看养生道念念三字经什么的,那么,在现今这个知识爆炸,物欲横流、“呼机、手机,一个都不能少”的商业社会。人们将道德放置在怎样的一个定位上,如何培养,怎样衡量,拿什么来控制?这些都是我们不得而知而又无法想象的,正如我们无法想象如果思修老师不划重点,我们还会不会有那么多人考优秀一样。说到这我又有这样的质疑:教化的作用到底有多大?那些贪官污吏平日里开得最多的便是各种各样的思想教育会了,然而他们还是披着羊皮干狼事,只要对外维持一定的名誉,他们从不把内心的道德谴责当一回事,尚有“慎独”情操的恐怕都应属“国宝级”人物了。这种事情想想我自己就根本不难理解,我小时候就写过各式各样,五花八门的检讨书、保证书,密密麻麻地贴在房门后面,其结果无非是“老师结婚了,朋友跳级了,我还是原来的我”。
另一方面,人们不通过法律程序来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利。很有意思的一件事情是我们现在所说的“人民公仆”其实是源于西方的一种说法,中国人对官吏一贯是畏大于敬的,子所以才有“父母官”一说。就比如咱中国人最拿手的“关系学”,民间称之为“走后门”,那可真称得上是一门学问,据说是博大精深,无所不包,或许我们就可以从这个问题的探讨上来寻求答案,我个人就深有体会,住院要好一点的床位要找关系,转学进重点班要找关系,高考填志愿还是要找关系,连订张火车票也要找关系,总之关系无处不在,其网恢恢,疏而不漏,无怪呼听说某君上某某名牌大学了,“真的吗?———他有什么关系吧?”我们惊愕、痛心之余也维有无可奈何而已。在此我不得不提起另外一个咱们中国老百姓耳熟能详的字眼———“信访”。信访制度也算得上是有中国特色的一项制度,人民不通过法院(当然,不可否认有时是由于法院自身的一些问题)而直接去寻求高级行政部门为其主持公道,帮助其解决问题。他们在政府办公楼前风餐露宿,哭天喊地、不知疲倦地追逐各类车辆,递交各种诉状、请愿书,有的甚至跪地喊冤,其中的酸甜苦辣怕是我们局外人难以体会的。有时由于人数众多而严重到影响政府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此类报道在报纸上经常是铺天盖地,见怪不怪了。最终的结果也就是:有人讨回了公道或是十年冤情终得雪,背时一点的就是状没告成反而受到排挤和打击报复。这一切的一切,不是文明社会的一种悲哀又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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