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把患者当成消费者,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各辩手
【全文】
正方:对方二辩刚才说,自《消法》颁布以来,假冒伪劣产品层出不穷;但是根据市场调查,近年来,对产品质量的投诉不断下降,反倒是对医疗服务的投诉不断上升。请对方辩友给我一个解释。
反方:我们不否认我国医疗卫生现状的确有些不尽人意的地方,但对方口口声声说要解决、要改变,却未必证明了靠把患者当作消费者才能解决。请对方解释一下。
正方:对解决办法的操作性,我方已反复讲过。请问对方辩友,目前医生普遍的职业道德状况是怎样的?
反方:我方从来没有否认确是极少部分医生的医德不怎么样;也讲过他们的医德为什么沦丧,是利益诱惑所致;那么,为什么把患者当作消费者,这部分医生就会有所收剑?
正方:法律的作用就在于抑恶扬善。按对方辩友的逻辑,如果适用《消法》,就变成了抑恶抑善了?
反方:我方并没有说法律能起到抑善的作用,但把医患关系等同于消费关系,的确为腐败医生的产生提供了温床。
正方:我请问对方辩友,你能否认法律的威慑力吗?
反方:我们没有否认法律的威慑力,我们只是否认"病急乱投医"的做法,见到现状有不合理之处,就随随便便地把消法放在医疗领域中施行。
正方:让医家进入市场,让医家成为商家,并不是让医家变成唯利是图,无离不奸的小人,而是让医院成为市场主体。
反方:对方承认让医院成为市场主体,那患者就不是市场主体了吗?
正方:医院不是市场主体,怎么就论证了患者不是市场主体?这个逻辑我不明白;而且对方也提到过,医疗是高风险行业,那么,为什么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以来,中国的高风险行业却得到大力发展?
反方:不搞市场竞争,不进入市场体系,对医疗行业就不会有竞争了吗?北京各医院之间竞争得多厉害啊!你等一下,请让我说完--如果真把患者当作消费者,医疗费用就要大幅度上涨,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