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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关于考试的“秘诀”

随笔:关于考试的“秘诀”


徐爱国


【全文】
  关于考试的“秘诀”——如何复习和通过考试(代序)
  应朋友之邀,我为大家编写了这一本民法模拟试题题集。按照出版社的体例要求,在书前我写一篇关于如何复习和如何准备考试的小文,以帮助大家学好民法。
  这里没有必要去讲学习民法如何是学习其他法学的基础,也没有必要在这里来强调民法在一个国家中的重要地位。因为大家不是法学院的学生,至少大家现在学习民法的目的不是为了系统、完整、全面地掌握民法知识,成为法学大家,而是要通过面临在大家面前的可恶的考试。所以在这里,我只想帮助大家解开考题的秘密,分析一下民事法律如何转变为法学,法学如何变成法律的考试,考官如何把法学的知识和思维模式变成法律的试题。这个过程,我们可以称之为解密的过程。如果学生能够知道考试秘密的形成过程,那么就可以按照考官的思路来学习,岂有不成功的道理?这是一个反向的过程,我称之为还原的过程。如果学生能够把民法考试的秘密还原,我就觉得有把握上考场了。
  如今的民法教材越编越厚,废话和水分也随着越来越多。一个专升本的学生是不是需要弄懂这么多的民法细节问题呢,我看并没有这种必要。道理非常简单,因为大家现在还没有打算成为法学的专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作者们总是把教科书编得那么厚,不管书的读者是专科生,还是本科生,还是研究生,不管是专生本的考试,还是自学考试,还是律师考试。但是有一点倒是共同的,所有这些书上的内容都有共同的来源,这就是国家制定出来的法律和法规。因此,我对大家的第一个忠告,就是最好是手上有一本法规汇编。这个法规汇编当然要详细一些,应该包括现行民法的几个主要的方面,比如:民法通则以及关于民法适用的两个司法解释,合同法继承法专利法商标法等。如果对照一下,你会发现,教科书上的内容实际上都在解释法律规定,在简练和准确的法律规定的内容中注入水分。我们为什么丢弃精致的火腿而去啃一些发泡的面包呢?所以,我的想法是,大家先不妨看看法律规定,当你看不懂的时候,再去看看教材的解释。这样我觉得你就可以保持一个明晰的思路,不致于被厚厚的教材弄糊涂了。也就是说,你要记住:教材来源于法规。
  考官要考学生,就要把法律问题简化成一个个的小点,平常我们称之为知识点,考试学上称之为考核点。法律理论变成了断断续续的点,应该是一种悲剧。但是这个悲剧又不可避免,因为我们找不到考察学生更好的办法。这是考试制度的缺陷。这里就希望同学们注意:既然考试本身存在着缺陷,你就有了投机取巧的机会。这就是去掉法律理论的中间环节,直逼考试的核心。这个核心就是考试题,这里既包括往年的全真题,也包括经验丰富的先行者所编的模拟题。一个考题就是一个考试点,你掌握的考试点越多,你考试的水平就越高,这也意味着你的分数越高。这里的说法过于抽象,如果具体的讲,那么规则是:法律基本概念是填空题和一部分选择题的内容。教材上一个问题分述的一二三四标题,就是简答题的内容。一二三四内容的进一步解释,就是论述题的内容。要注意的是:标题一定要记清楚准确,因为在通常情况下,批改考题人的眼睛往往就主要盯在这些标题上。至于案例分析和另外一部分选择题,属于理论应用部分,需要学生掌握原理并进行分析。法律原理太抽象,如果应用得不好还容易犯错误。怎么办?告诉你一个办法,还是去做题。如果你做了这样的一个题:张三用木棍把李四头打破了,他承担侵权行为责任,那么当你在考试的时候,碰到这种题:王五用竹竿把赵六的脚打出血了。你肯定就会做了吧。这中间有什么理论?你管他做甚?你也不是法学教授,这些问题留给教授们去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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