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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问与社会间:关注法律社会学

  你我都深深嵌在这个世界之中,法学研究本来就应当对中国本土社会和民众鲜活的生活予以同情、理解和关注,如果我们只一个劲地盯着和编织书本上“美丽的谎言”,我们有可能被一些似是而非的概念和言词所遮蔽,我们有可能陷入主观建构的宏大叙事中而无法自拔,不知不觉中,我们会形成一种不愿面对现实,脱离于社会的“假、大、空”的风气,我们存在于社会的灵气和贡献也将日趋萎缩和减少。
  必须承认,我们并没有真正读懂现实而复杂的社会,对中国社会现实问题的研究与其他“虚假”的学术繁荣与“无用”的争论相比,法学界缺席很多,中国社会每天正在发生和演绎的“事件”总让我们这些久坐书斋的“饱学之士”始料不及。在现代化、后现代化喧嚣不断的弥漫氛围中,在知识分子急于把中国推入现代化的努力中,我们更多地是忙于“制造观念”和“学术复制”,我们往往把“形式制度”与“现代术语”视为生活本身,或者说,往往更多地是学会了从书本的“逻辑的事物”出发,而不是从现实的“事物的逻辑”出发,结果我们在把高、精、尖的理论和非常深刻、晦涩的“外来术语”对照和搬移到现实的社会中“对号入座”时,书本上纯粹的概念和沉睡的语言,在中国社会很难找到它的所指所依,它们只是漂浮在知识分子表层思维与语言中的浮萍,我们实在没有作出什么可令人骄傲的贡献与作为。面对丰富的现实和具体的社会生活,我们的理论似乎多少有些黯然失色、无病呻吟。
  中国法学走到了它应该突破的时候了。们应当多思考一些属于中国的、社会的、百姓的问题,找到自己的学术定位和研究价值。
  在自己多年从事法学教育与科研中,法律社会学是我偏爱和关注的一门学科,这门学科是我本人深受费孝通、朱苏力、梁治平、朱景文、李循、石泰峰、赵震江等学者和同事影响的结果,它可以看成是我企图寻找突破自己学术困境的一种努力和姿态,尽管这种努力还是非常幼稚的。本书以深入浅出的方式,总结西方法律社会学的基本学理,然后,以法律社会学的基本学理和方法为指导,不停留在高歌理想和鼓吹“书本上的法律”,学会站在社会的立场观察法律,站在法律的角度审视社会,尝试法律社会学在自己学术活动中的贯彻、运用与体会,探讨一些在学术上有争议和在实践中值得深思的问题。
  因而,本书写作的目的之一是希冀能对法律人进行必要的法律社会学方面的知识介绍,扩展我们的法律知识增量,促使我们在进行法学研究的方法时和继续法律思考的过程中多一些反思和训练,让我们学着从多元的角度审视法律,瓦解和颠覆我们曾经坚信的法律常识,从而添加一些我们对法律的“另类”思考,培养我们提出问题和挑战问题的能力与素质。
  本书写作的另一目的是寄盼于中国能涌现出众多的法学流派,呼唤一切坐惯了冷板凳的法学家、法学研究者们能从容走出书斋,走入社会,从概念法学和注释法学中解放出来,研究社会中存在和出现的“真问题”,同时,也寄盼于从事实际工作的法律人能在社会变迁和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在面临着法律知识重新升级和改版的挑战中,努力提升自己从一般感性认识向理性思维的嬗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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