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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移植、公共领域与合法性:第三章

  然而,上述意识形态和法律制度的合法性重建主要是在国家层面上展开的。因为晚清帝国的危机不仅是王朝崩溃的危机,更主要的几千年中华帝国的合法化模式——“儒家模式”的危机。因此,这种危机不是王朝更迭所能解决的,它必须在更大的背景上进行合法化重建,而这种重建又与民族国家的兴起和现代化建设紧紧联系在一起。因此,如何重建国家权威、如何加强国家对地方资源的控制,就成为合法性重建中所关注的问题。在这一背景之下,“法家模式”自然受到了人们的钟爱。因此,国家政权如何伸入市民社会,尤其伸入村庄就成为合法化重建中所面临的又一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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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70HaoChang,ChineseIntellectualsinCrisis——SearchingforOrderandMeaning,1890-1911,Taipai,SouthernMaterialsCenter,Inc.,1987,p.5. 
  71同上,p.182。 
  72转引自,同上,p.8 
  73参见李国祁:“满清的认可与否定——中国近代汉民族主义思想的演变”,见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认同与国家——近代中西历史的比较》,台北,1994年。 
  74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页26。 
  75参见李泽厚:《中国近代思想史论》,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 
  76张灏:《梁启超与中国思想的过渡(1890——1907)》,崔志海等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页75。 
  77上述思想详见张灏的论述,同上,页68-79,110-119。 
  78罗文蓉:“救亡阴影下的国家认同和种族认同”,见前注73引书。 
  79参见魏斐德,前注63引书,页84-85。 
  80RobertE.Bedeski,State-BuildinginmodernChina:TheKuamintangisthePrewarPeriod,Berkeley,theUniversityofCaliforniaPress,1981,ChapterⅦ 
  81直觉:“国民主义”,《牖报》第四号,转引自刘伟:“清末立宪派的民权观”,《近代史研究》(北京),1993年第1期。 
  82转引自刘伟:前注81引文。 
  83张灏,前注76引书,页143。 
  84同上。 
  85亚粹:“论法治国”,《政治学报》1903年第1期,转引自:丁守和主编:《辛亥革命时期期刊介绍》(Ⅲ),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页100。 
  86转引自宋仁主编:《梁启超的政治法律思想研究》,北京:学苑出版社,1990年,第148页。 
  87同上,页146。 
  88参见前注85引书,卷(Ⅰ),1982年,页493-494。 
  89参见陈仪深:“二十世纪上半叶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见前注73引书。 
  90JonathanK.Ocko,BureacraticReforminProvincialChina——TingJih-Ch''anginRestorationKiangSu,1867-1870,HarvardUniversityPress,1983 
  91费正清,前注55引书(下卷),第七章。 
  92有关日本对清末新政的影响,详见DouglasR.Reynolds,China,1898-1912:TheXinzhengRevolutionandJapan,Mass.HarvardUniversityPress,1993。 
  93有关策划、斗争的详情,见侯宜杰:《二十世纪中国政治改革风潮——清末立宪运动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页46-56。 
  94同上,页78-82。 
  95“论政党与立宪运动之关系”,《时报》1970年3月2日。转引自闵杰:“清末两大社会运动的同步与合流”,《近代史研究》(北京),1993年,第3期。第92页。 
  96详见,闵杰:前注〔93〕引文。 
  97《梁任公先生知交手札》(上),转引自闵杰:前注〔93〕引文,第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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