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读到沈宗灵先生的《对霍菲尔德法律概念学说的比较研究》一文,我才知道应该到哪里去寻找答案,那就是霍菲尔德的分析法学。有一次,与一位师兄聊天,谈及法学史上美国的法学家,他说:“庞德算狗屁!霍菲尔德才是真正的法学家。应该感谢沈宗灵先生将他介绍给中国人。”此话虽然偏激粗俗,但也不失真谛。于是,我对霍菲尔德这位“不是狗屁”的法学家的兴趣又增了几分。
应该说,分析法学是西方法学丛林中的一株奇物,根脉繁杂,枝叶茂盛,彻底的搞清它确实是一件不易的事情,其实,在我的三年博士生的学习生活中,真正精读的分析法学的文献,也只是经典中的几部,如凯尔森的《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霍菲尔德的《司法推理中应用的基本概念》、拉仑兹的《法学方法论》等等,其他的大多只是走马观花。但是,有限的阅读却使我驱散了以往研习民法时所生的许多困惑,特别是它对我关于各种类型的民事权利背后是否有一个统一的理念结构的猜想给予了一个确实的答案,我正是在这种激励下,心中产生一种强烈的愿望,这就是,将分析法学嵌入中国的民法学研究之中去。来后在舒国滢先生的鼓励下发表于《比较法研究》的《分析法学与中国民法的发展》、《寻找法律概念的最小公分母——霍菲尔德法律概念分析思想研究》,以及受强世功先生之约发表于《北大法律评论》的《法律关系的元形式——分析法学方法论之基础》等文章就是一步步的尝试,而这些尝试正构成了今天这部博士论文的基本构架。
两年多来,我甚感阅读西方法律经典文献,并不是枯读几部外文书那么简单,进入西方法学某一流派的语境之中是一件非常折磨人的事情。但是,唯一的办法只能是耐心。我读霍菲尔德的《司法推理中应用的基本法律概念》的论文化去了整整一年的时间。先是粗读几遍,难知其义,之后开始逐字逐句地做翻译工作,许多概念的含义在我的脑中才渐渐明晰,但是,前年11月应葛云松先生之邀在给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生讲课时提及霍菲尔德的八个概念,其中privilege仍是令我感到混沌不清,不过,到去年春天,写完《寻找法律概念的最小公分母——霍菲尔德法律概念分析思想研究》这篇两万余字的论文时,霍菲尔德的概念在我的脑海中已经象天上的星星一样明朗了。去年5月,我壮着胆子去昌平给中国政法大学的本科生做了一个题为《民事权利与民法方法论》的讲座,那天,在权利的形式分析这个问题上,我有了一种较为纯熟的感觉。我对学生说:“我从内心里感到霍菲尔德的理念是那般的美丽和清澄。这种美丽和清澄的理念才是一门学科真正的基础和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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