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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生园报道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冠生园报道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程德安


【全文】
   南京冠生园“旧馅月饼”经中央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的报道后,引起了今年月饼行业的震动,特别是全国同名的多家冠生园更是受到了严重株连,尤其是上海冠生园公司曾在事件发生后,接到了不少经销商的退货,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万元,集团内负责生产月饼的公司甚至被迫停产整整2天。武汉、天津等地的冠生园也受到了同样的株连,武汉冠生园预计销量减少一半,天津冠生园也接到了不少的退货。在这场事件中显然全国的消费者把南京冠生园与全国其他冠生园视为了一家人。南京一家冠生园出事,殃及同名企业并给他们造成巨大损失,这恐怕是最初的新闻报道者自己也没有想到的事情。随后媒体又报道上海冠生园召开了有多家主流媒体记者参加的新闻发布会,上海冠生园就南京冠生园陈馅月饼事件向媒体喊冤。其总经理还宣布,上海冠生园已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状告某家报社在报道南京冠生园陈馅月饼事件时,直接导致对上海冠生园形象及产品声誉的严重损害,要求赔偿300万元人民币的侵害损失,并在头版刊登纠错消息及道歉公开信。还有不少企业要打官司,要告南京的冠生园,等等。下面就南京冠生园事件有关的报道,从知识产权法的角度来谈一下这次新闻界应当注意而没有注意的三个问题。
  一、冠生园同名的原因找得不够准
  冠生园品牌创建于1918年,1934年开始生产月饼,创始人冼冠生在全国投资了20多家企业,遍及上海、武汉、昆明、重庆、西安、天津等地,解放后这些企业都被收归国有,散落在全国各地的企业各自独立经营,没有任何资产及经营关系。本来经营上没有任何关联的企业,但事出以后却相互殃及。事发后上海等地被殃及的冠生园喊冤后,多数媒体认为是历史原因造成的。然而历史原因只是其中重要的一个环节,但不是问题的全部更不是问题的根本。从知识产权法的角度来看,现今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才是问题的要害。上海冠生园集团的发言人曾说,现使用冠生园字号的企业数以百计,而其中与冼氏有关的,仅10家左右,且各自为政,互不隶属。这就有一个问题值得思考,那些与冼氏没有关系的冠生园集团是如何能享有冠生园这个字号的?这实际上涉及到知识产权有关字号的知识。
  字号就是指商号,它是指公司名称的核心内容,是公司人格特定化的标记,也是公司名称中惟一可以由当事人自主选择的内容。商号应由两个以上汉字或少数民族文字组成。根据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厂商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商号)、所属行业、组织形式四部分组成。以南京冠生园为例南京为区划,冠生园为字号,食品为所属行业,有限公司为组织形式。在一个地方真正能起作用的区别文字只能是其中的字号,就本事件而言哪就是指“冠生园”三个字,因为在企业名称当中其它三个要件不可能享有排他的作用。然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6条规定,企业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登记注册的同行名称相同。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允许不同地方的企业可以以相同的名称登记从事经营生产。目前国内企业名称登记分为四级,即县级、地市级、省级、国家级,各级工商部门在所辖区范围内不发生重名,即允许注册。这样从全国范围来看,名企业的并存必然存在。打比方说在成都没有冠生园,成都的登记机关不管上海有没有,他可以登记注册。几年前广东的“花都事件”其根本原因与这次事件同出一辙,都是我国现行企业名称登记规定与市场经济平等竞争精神不相吻合的产物。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不可能只在登记机关所属的辖区内流动出售,这样一来市场上同名企业的产品必然导致消费者的混同和误购。海尔全国只有一个,他在全国不少地方设有分公司,但海尔始终只有一个统一的经营实体,不同的海尔生产企业是一家人。全国众多消费者为什么不会把众多同名的企业当作是一家人呢?在美国、德国等其他一些国家企业名称的登记是进行全国性而不是地方性的,其目的就在于避免同名造成的不正当竞争。中国现有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制度助长了经营中的不正当竞争,为什么这么多的与冼冠生初创时无关的企业要用这个字号,大多不过就是为了攀附“冠生园”这块老牌子、老字号,在自己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能借强者的名气生存下来。入世后我国企业面临着更加严峻的竞争,我们应看到目前企业登记管理制度存在的不足,看到不利于企业的公平竞争的一面。剖析冠生园事件仅仅停留在质量问题上,将殃及同名的企业原因仅仅归为历史是不全面的,没有抓住问题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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