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佳律师论坛
北大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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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佳律师论坛 主持人:今天我们讨论的话题是中国律师的角色与定位。那么,首先我们从最现实的入手。在刑事案件中,律师作为犯罪人的辩护人的角色定位是比较难把握的,那么,当律师面对犯罪嫌疑人时的心态是什么样的?岳成律师在几位中的刑事辩护比较多,请您先谈谈。
岳成律师:我是从80年开始先在县城里当律师,那时,当我发现被告也就是现在所说的犯罪嫌疑人18岁的时候,我首先需弄清是否是18周岁,因为在
刑法中,这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由此可以看出,做律师首先要认真责任,并不是乘人之危而赚钱的。
主持人:所以律师是替人家解决问题的,今天在场的四位律师中,还有一们一曾有过三年检察官的经历。那么,马晓刚律师您是否还能回忆起做检察官时犯罪嫌疑人的一些想法?
马晓刚律师:在我当年做过的许多案子中,确实有许多是值得总结的,当我做律师后,我没接手一起刑事案子,但在我做检察官时发生的一起案子至今令我难忘,83年,我到检察院工作,作为书记员。有幸参加了被列为当年严打成果第一案的一起流氓集团案,这个集团的本该桦毙的二号人物,在最后一次提讯时,哭着告诉我们他不是19岁,而是17岁,是为了接父亲的班,把户口改了,为此,我们专门进行了调查,并确认了这个事实,此后,我们立即改判成死缓,避免了一桩错案。3年中,我的确积累了很多刑事案件的经验。
主持人:我再问您一个问题,当您做检察官时,面对侃侃而谈的律师,您有什么感觉?
马晓刚律师:在当时,我看律师就觉得可笑,因为,当时我国的法制还不健全。检察院与法院在起诉前都已经进行了沟通,这就意味着检察官在结案前就几乎知道了结果。所以,我就感到律师的辩护是徒劳的。
主持人:那么,岳成律师,在您刚做律师的时候,您对检察官的印象又是如何?
岳成律师:那时候,律师和检察官都是国家工作人员,区别就是在于分工的不同,我觉得做律师就要兢兢业业,把该做的做到,该说的说到,与检察官的争执是正常的。
主持人:律师和检察官在法庭上的抗辩是不可避免的,那么,贺卫方老师,您认为该如何调解呢?
贺卫方老师:最好是不要调解,争得头破血流正是我们追求的目标。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揭示案件的事实,但是我发现了一个十分有趣的问题,--“律师这个行业在中国这样的社会中还是很艰难的,我认为有以下原因:首先,律师是中国最缺乏古典传统的一个职业,其次,作为律师的对手,检察院在中国是有其特殊地位的,检察院既是检控者又是司法权力的监督者,这一点有时会发生问题,另外,法院的内部管理问题也会削弱律师的作用,最大的毛病就在于审和判的分离,以上就是我发现的三个影响中国律师地位的因素。
主持人:但是我发现在现实中,律师和检察官的地位是不平衡的,在新
刑法的306条就规定了律师的伪证罪,金连淑律师,作为律协理事,您知道法律出台前后,律师界有何反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