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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本市场的未来发展” 系列讲座(7)

  3、业务国际化。伴随着我国证券公司专业化、系统化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在业务设置和组织结构上与国际并轨是实施组织变革的主要内容。大鹏证券致力于发展成为在亚太地区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大型综合类投资银行,大鹏证券将公司治理结构与业务创新紧密结合起来。在不远的将来,大鹏证券在规模不断扩张的基础上将重点解决在组织管理结构中尚未完全解决的专业化服务问题。公司专业化、规模化运作的目标将促使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演变,大鹏证券未来的组织模式为(集团)有限公司,即伴随着证券公司专业化、系统化管理水平的提高,大鹏将使其经纪业务、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直接投资四大业务等专业性较强的业务分支分立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深化,在集团公司实行专业化企业集团的运作模式(参见图12),一方面可以分散各类业务风险,另一方面可以细化金融服务,提升整体竞争力。
  另外,业务国际化还包括公司人力资源结构与国际标准的接轨,证券公司应逐步建立起以证券投资基金经理人、债券业务专家、行业专家 、产品专家 和销售专家 、人力资源专家为主体的员工队伍 。
  4、客户全球化。客户全球化是国内金融市场不断开放和业务国际化的客观需要,它与业务国际化是有机联系的,但又有所区别。客户全球化比业务国际化难度更大,它是建立在业务和技术创新的基础上的。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开放,我国证券市场的业务流程和模式正在向国际惯例靠拢,如1999年投资银行业务中新股发行(包括增发)和跨市场的股份回购等,业务的不断规范将为我们吸引全球化的客户群体奠定基础。客户全球化也代表着我国证券公司未来业务国际化的发展方向。对国内证券公司来说,客户全球化的初始阶段必然会比较艰难,这实际是在完成一种使命。它需要利用网络技术,与国外券商进行技术合作,开展国际间电子商务实现与证券金融业务合作,如积极探询境外互为代理证券业务的可行性,不断引入国际投资者、建立全球化的客户网络等。在将来从电话到外部网络,中国证券公司的全球客户可以在任何时间、利用各种渠道与公司进行沟通,我们的客户系统没有时间、没有区域的界限,证券公司甚至不需要有固定的派出机构,这就是客户全球化的特殊内涵。从这一角度讲,客户全球化与管理信息化是相通的。
  5、服务品牌化。品牌是企业信誉与服务质量的统一体,对金融服务行业来讲是致关重要的生命线。服务品牌化有是两层涵义,首先是微观层面上的,它体现具体业务上,是证券公司建立在长期信誉基础上的服务特色。如在美国像高盛的上市业务,美林的二级市场代理交易业务和所罗门兄弟的债券发行业务均有其独特优势。从我国的市场角度看,公股流通和债转股正成为证券市场的新热点,深入挖掘债转股和国有股流通中蕴藏的新概念和新业务,在其资本运营手段和金融创新技术树立独特的业务优势,无疑将会成为国内证券公司业务创新上的“好品牌”。
  从宏观层面上讲,则体现在公司市场整体形象或经营策略,或者说发展模式上。即在金融 深化基础上证券公司发展轨迹中所形成的公司特色。我国证券公司正在实施综合类和经纪类的分类管理,在服务品牌化建设上还远远不够。在中国产融结合对证券公司乃大势所趋,证券公司有望在产融结合过程中实现服务品牌化。一般而言,证券公司没有与商业银行相匹敌的金融实力,必须借助其他产业的外力实现高层次发展。单纯的增资扩股和从新股东中吸收战略合作伙伴并不意味着产融结合的实现,早在1997年,刚刚创立的联合证券和东方证券由于是国内数十家企业集团参与组建的证券公司,而被业内认为是中国证券界产融结合的典范模式。然而两年过去了,其优势并未充分体现或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单纯的增资扩股和从新股东中吸收战略合作伙伴并不意味着产融结合,关键重视的一点在于证券公司所融合产业的特点和产业地位。实业界选中证券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是看中了证券行业的高收益证券公司实现产融结合的关键在于资本金和总资产规模扩张后资产运用结构和策略,即为保证稳定的高收益必须追踪高成长性的朝阳产业和主导产业,与高速、持续发展的朝阳产业(如IT产业)建立内在的稳定联系,借助金融产业独特的产品动能来寻求超额利润来源并确立独特的服务品牌。从投资银行历史看,投资银行的历史就是工业化发展的历史。著名投资银行无不是与发展最为迅猛的支柱产业联姻得到发展的。J。P摩根就是依靠大规模进军钢铁、铁路、石油命脉产业建立起其金融帝国的。
  综上所述,“管理信息化”重点解决的是公司管理成本问题,“决策透明化”是解决公司的科学化决策问题,“业务国际化”是解决公司的业务框架问题,“客户全球化”是解决公司的业务创新问题,“服务品牌化”是解决公司的发展战略问题。 以上“五化”目标是具有内在联系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是大鹏证券公司向现代投资银行转变的行动纲领与基本准则,也是国内证券公司适应国内融资结构转变和国际市场竞争格局的内在要求。它需要我们通过不懈与艰苦的努力来实现。作为一种使命,我们将以不断的组织变革和市场创新来迎接中国证券公司的未来。 
 
  《证券公司存在的若干问题》
  黄世忠教授
  一、利用非法融资渠道进行融资
  1999年8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下发了《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推荐,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已有中信、国通、国信、湘财、大鹏、广发、光大等7家证券公司首批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开展最长期限为7天的拆借业务和最长期限为1年的债券回购业务(上述资料摘自《中国证券报》1999年11月12日)。即便如此,只有少数信誉较好的证券公司才能通过合法的渠道融资。在股票市场行情较好、资金需求量较大时,现有融资渠道还远远无法满足大多数证券公司对资金的需求。在这种不健全的融资环境下,一些证券公司通过非法渠道进行融资。目前证券公司主要的非法融资渠道有以下几种情况:
  发行代保管单向社会公开集资
  利用超额发行企业债券进行非法融资
  利用代保管其他客户的国债进行非法融资
  利用资金拆借或资产委托管理等方式进行非法融资
  上述非法融资渠道中以第一种尤为恶劣,一家证券营业部曾经采取出售代保管单的形式向社会融资。1994年该营业部在代理发行国库券时通过签发代保管单来代保管客户购买的国债,该营业部觉得其中有利可图,后来在未发行国债的情况下同样通过签发代保管单来筹集资金,这就变成了只出售代保管单的变相非法集资。从1994年到1998年8月31日该营业部共计出售代保管单合计36亿元。这种非法集资一旦上了轨道,就进入了恶性循环,举债者只能通过借新还旧来支付到期的高息集资,这导致非法集资的金额越来越大,可能带来的影响极为恶劣。由于非法集资很大一部分是老百姓的钱,如果处理不妥,可能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甚至可能危及社会的安定。
  二、挪用客户保证金进行透支交易
  在证券公司融资渠道不明朗、进行非法融资风险大的情况下,证券公司利用客户的代理证券款为其自营业务或其他客户透支操作提供资金不失为一种便捷的融资方式。虽然中国证监会严申证券公司不得挪用客户保证金,但是证券公司违反上述规定的现象至今仍较为普遍。
  在新股认购盈利较高和二级市场行情较好的情况下,某些证券公司往往不惜冒险违规挪用客户保证金从事自营业务以获取巨额收益。同时为了吸引或留住大户或机构投资者,某些证券公司往往允许大户或机构投资者进行一定额度的透支。是当透支资金亏损时,谁来承担亏损就成为最大的问题。如果为自营业务进行透支,那亏损当然应该由证券公司承担。但是某些证券公司出于粉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多方面的考虑,可能将透支亏损不计入当期损益而直接冲减应付代理证券款。如果为大户或机构投资者透支,亏损最终由谁承担往往引起纠纷,因为透支本身就是违法的,即使与大户或机构投资者签定了协议,证券公司要追回已损失的透支款,也得经历漫长的诉讼程序。特别是,如果透支金额巨大,造成严重的亏损,即使法院判决应由大户或机构投资者偿还,大户或机构投资者可能也会因无力偿还而造成最终的亏损还是由证券公司承担。
  三、大额资金的体外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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