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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本市场的未来发展” 系列讲座(6)

  经审查,法院认为,姜顺珍的损失与被告的违规行为之间无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姜顺珍所称其股票纠纷案件不属法院处理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140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姜顺珍的起诉。
  “法院驳回小股东告上市公司欺诈的起诉,使不少本欲通过法律途径讨还公道的股民受其影响而丧失打官司的信心。”《中国经济时报》1999年5月4日
  下面就以红光索赔案为例,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来讨论市场不当行为民事救济问题:
  一、程序问题 
  (一)原告的起诉能否成立? 
  (二)法院驳回起诉是否有理?
  二、实体问题 
  (一)该不该赔?
  (二)如何赔?
  一、程序问题 
  (一)原告的起诉能否成立
  《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二)法院驳回起诉是否有理?
  (1)程序与实体的矛盾
  (2)有无除外情形
  (3)民事纠纷与行政案件的区别
  二、实体问题
  (一)该不该赔?
  1.民事责任的基础 
  2.民事责任的性质 
  3.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4.民事责任构成中的因果关系
  5.民事责任免责事由
  “如果会计师和审计人员只对客户负责,对其他人都不负责,则法律就不能为公众的最大利益服务,如果这就是法律,我想是非常遗憾的,因为它意味着注册会计师的证明将成为那些依赖这证明的人的陷阱。”英国Denning法官1951年
  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理论和原则
  1. 普通法
  2. 大陆法
  3. 我国法
  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
  1. “谁主张谁举证”的无奈
  2.“推定信赖原则”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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