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持有人和期权持有者
一致行动人
大宗股份持有人应作的持股权外的信息披露
市场行为
推定的内幕人员,必须吐出短线交易利润(《
证券法》第
42条)
在六个月内不得买卖(《
证券法》第
91条)
对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公平对待(《
证券法》第
85条)
在收购期间修改条件必须获证管机构批准并予以公告(《
证券法》第
84条)
对所有股东承担的诚信责任
六、董事/经理责任
在决定采取防御行动时理智的商业判断(英国收购守则要求得到股东批准)
在坚持防御行动时没有利益冲突
给予股东足够的信息与意见
聘请独立顾问
设立独立董事制度,告诉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利益冲突
七、问 题
股份没有上市而且不能在股票市场交易(因此出现场外协议收购)
《
证券法》只规定通过股票市场交易获得控股后要约收购(第
81条),和允许部分要约(第
82条)
《
证券法》不鼓励要约导致要约方持有上市公司75%以上的股份(第
86条)
八、市场所需的收购兼并结构
分级披露制度
大宗购买者的披露
大宗股份持有者的持股之外的信息披露
强制全面要约收购变得不重要
自愿要约收购变得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