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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回答数:7 浏览:178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律师好!我想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离婚,想咨询一下像我们这样的婚后财产如何分割?婚后我和他从单位各分了一套两居室住房,后把我的房子卖掉买了一套商品房,产权证为我的名字,我们还有一辆车产权属他名下。我想知道如果法院判决会不会把这套商品房划规为我,这里如有差价是否需要我来补偿,我是指他所拥有的福利分的房子和车加起来不如我的一套商品房,这里的差价是否需要我来补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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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房子和车都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应该由你们二人平均分割;得到产权的一方应当给于对方相应的补偿,至于具体如何析产和补偿,可以双方协商,也可以由法院最终裁决。
回答:2010-3-2 22:44:19
你好!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则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共同分割!北京律师祝永根电话:13141427548QQ:422829278
回答:2010-3-2 22:44:19
如您所述,财产都是婚后取得,都属于共同财产,双方都有权利分割的
回答:2010-3-2 22:44:19
您好!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不过可以适当的照顾无过错方,想诉讼离婚的话最好请律师代理,以最大限度地保障您的权益。
回答:2010-3-2 22:44:19
夫妻共同财产如无特别约定,离婚时一人一半。
回答:2010-3-2 22:44:19
建议聘请律师根据你的详细情况和证据,帮你维护和实现你的合法权益。
回答:2010-3-2 22:44:19
需要补偿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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