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房产权是我的吗

回答数:6 浏览:176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姥爷有个房子,姥爷只有三个女儿,没有儿子。姥爷临死前当着三个女儿说要把房子留给我妈妈,当时因为在医院,没有想到,也没有书面的遗嘱,和录音。请问这个房子在法律上算是我妈妈的吗?还没有过户,就是怕提到过户的事情,我的两个姨妈有争议。请问这个事情我们该怎么办,才能让这个房子在法律上属于我妈妈?
其他回答
找证据。
回答:2010-3-2 22:44:19
应当按法定继承处理,其他人放弃继承的,可以归你妈所有。
回答:2010-3-2 22:44:19
寻找在场的其它见证人。
回答:2010-3-2 22:44:19
太原李律师电话:13111097364
回答:2010-3-2 22:44:19
你好,就你对我的信任,我表示感谢。《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就口头遗嘱问题作出具体的规定,第十七条第5款如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通常情况下“见证人”应当是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的人,所谓利害关系是指:亲属、债务人和债权人等具有利益关系的人。您的姥爷所订立的遗嘱是口头遗嘱,但是缺乏“见证人”这一法律要件,若您的两个姨妈承认就无所谓,否则这个遗嘱不具备法律效力。有其他人在场吗?如果有,可以请求其作证即可。姥爷既然临终前把房产留给您的母亲,是不是您的母亲付出的赡养义务比别人多?如果是,即使是该遗嘱不成立时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您的母亲也应该多份遗产。如有不明,请直接拨打我的电话:13032238677或022-81231776也可到蓟县渔阳南路农行大厦南侧金苑新村商贸楼1单401-402面谈。
回答:2010-3-2 22:44:19
如果有两个与你家没有财产利益关系的人能给证实你姥爷的口头遗嘱才可以。QQ:291548163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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