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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房屋其本人能否做处分公证
回答数:4 浏览:209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诸位律师好!一事咨询:我一居民户友人,女,五十多岁,离婚多年;现京郊一农民,男,六十多岁,向其求婚。我友人基本满意,但担心,婚后如男方先故,男方在村中亲属会将她扫地出门,而她现住房儿子会用于自已安家,她将无处可去。该农户目前与他人没有财产纠纷,请问:他可否去公证处公证,婚前将本人房产分给儿子一半,另一半婚后归其夫妇共有,如本人意外先故,房屋归妻子所有,他人不得干涉?
- 范小姐
- [千总]
这样可以的,公民有权通过赠与处分自己的财产的权利,但要办理过户手续,建议委托律师来帮助处理,以免有后患。男方的财产是否有争议或者是否有财产共有人等由律师审查为好。如需律师请联系:13611025388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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