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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被扣押及工资被拖欠问题

回答数:1 浏览:263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某君在A服装公司干了一个月,向老板提出辞职,并要求拿回身份证(在此前,老板预支给了他200工资,条件是以身份证作为担保,这是违法的。)老板不答应,告知他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并告诉他说,你只在我这里干了一个月,学会就想跑,你实在要辞职我即视为你自动离职,一分工资也拿不到。身份证嘛,你要还回那200块钱,才能拿回。)他找了公安,劳动局,均未得到解决,请问他还能拿回身份证及工资(没签合同)吗?2、如果他以用人单位不签订合同和拖欠工资为由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辞职),不用提前三十日通知单位,并且可以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补偿。请问是这样吗
其他回答
属于公司违法,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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