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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后这样的收入是共同财产吗

回答数:5 浏览:225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们是再婚后组合的家庭,属两地分居,他是生意人,我是企业职工。因两地分居我们婚后的财产都是各自管理,用于各自的生活。后来我发现他是想利用婚姻骗取一定的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为目的的。所以心里很害怕,他本人也多次提起,如和他离婚就分割我的财产。我想问:1我们两地分居,没有把收入纳为一起用,各管各的孩子及自己的生活,这样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吗?2他生意在我们结婚时就不好,我也没用过他一分钱,他有理由因我要离婚就分割婚后我的收入吗?请告诉我。非常感谢。
其他回答
按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争取按各自所有处理。
回答:2010-3-2 22:44:19
1、如果没有约定2人的所有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因为你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需要分割。
回答:2010-3-2 22:44:19
如果没有约定,各自归各自就是共同的。可以的。
回答:2010-3-2 22:44:19
共同财产
回答:2010-3-2 22:44:19
没有用于共同生活,不是共同财产.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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