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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讨回已交纳的费用吗

回答数:3 浏览:129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您们好!本人在某房地产中介公司与甲租户签订一份租赁合同,与甲租户分租一商铺(甲租户征得业主口头同意),到出租屋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时,业主不同意交纳出租屋税,业主认为应由甲租户交纳全部出租屋税,甲租户要我承担一部分,本人不同意,现处于僵持状态,商铺并未交付本人使用。请问甲租户是否造成违约责任。本人能否讨回已交纳的押金及第一个月的租金,另外能讨回中介公司中介费吗?
其他回答
中介费是不可有要回了,押金及第一个月租金要看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按法规规定,由出租人承担.
回答:2010-3-2 22:44:19
协商,协商不成需要看租赁合约的具体规定。按合同办。
回答:2010-3-2 22:44:19
税金应由业主交纳,你可以要回押金,不能要回中介费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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