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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兵卒]
公有住房同住人的权利有哪些
回答数:4 浏览:194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律师,你好:我妻子是知青子女。按政策回沪后,由动迁,她和她爷爷被安置在嘉定某处(以下称为本处)中。承租人是她的爷爷。她是同住人,房屋租赁卡后面有我妻子的名字。本处实际居住着我的妻子和我妻子的母亲。现由于家庭矛盾,她爷爷在2009年5月30日将其一个孙子(也就是我妻子的堂弟)的户口迁入了本处。并未得到我妻子同意。我妻子的堂弟原来是和他的父母亲(也就是我妻子的叔叔、婶婶)是在同次动迁中被安置在他处的房屋。现在我们的问题是:1、她的堂弟算不算享受过福利性质的房屋(福利分房),他和他父母一起被安置在他处的那套房屋能否算做本市他处有住房?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如何认定?2、她的堂弟是否有共同居住人资格?3、如果她爷爷去世,谁将被房管部门确定为新承租人?4、如果我妻子以后成为承租人,她要购买此公有住房是否需要她弟弟的同意并签字?5、她弟弟在此是否具有居住权。
- 乡下人
- [千总]
同住人需要满足他处无房或者虽然有房但是居住困难这一条,如果按照你所说堂弟享受过拆迁安置,那么在本处是不能作为同住人的,同理,不是同住人,你在买房的时候也不需要经过他同意,但是实际操作中物业公司可能会有所差异。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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