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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法律是否有遗产第三继承人

回答数:4 浏览:154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叔叔在台湾已经去世,他的遗产我是否能继承,如果他生前把他的财产捐给公益事业,我该怎么办?我对他的遗产是否有知情权。
其他回答
根据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继承顺序:配偶是当然继承人,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三顺序继承人;祖父母是第四顺序继承人。所以,除非你有遗嘱(或你父亲去世),否则你不能直接继承你叔叔的遗产。
回答:2010-3-2 22:44:19
如果捐献了,你就没办法。
回答:2010-3-2 22:44:19
要看他的遗嘱。
回答:2010-3-2 22:44:19
如果他生前把他的财产捐给公益事业,这是你叔叔的权利,你没有办法。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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