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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及地点、财产分割

回答数:5 浏览:148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谢谢答复了我1、2问题,第3个问题能否解答一下?双方均为中国大陆居民,女方在港读博,男方在英读博,今年一季度在港登记结婚,登记后一直分居两地。现咨询:1、离婚应在港、还是在大陆办理?或均可?如均可,应选何地更好?2、一般情况下,登记结婚后多长时间才可提出离婚?3、双方均未就业,除奖学金、在校打零工外,无固定收入,无房产,离婚时是否涉及所谓共同财产分割问题?
其他回答
你的问题与前问题无明显区别,律师已经就前问题,作了回答.若有必要可以向律师当面咨询.
回答:2010-3-2 22:44:19
应当在香港。
回答:2010-3-2 22:44:19
不涉及
回答:2010-3-2 22:44:19
同上
回答:2010-3-2 22:44:19
对方财产状况,你们双方如果无争议,或不要求法院分割,法院一般不主动干预。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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