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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发工资强迫4名工人留下

回答数:4 浏览:133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您好:我是东莞清溪荔枝敦某加工厂员工,因为我向老板提出辞职说我要去广州读书,其他3名员工也和我一样原因。老板坚决不肯我们离开,以不发工资来强迫威胁我们留下,但是我们根本没有和工厂签任何条约与合同,老板表示:“你们可以离开,但是一分钱也别想拿到,想要拿到钱就再做多一个月!”这符合劳动法吗?我已经工作了两个月第一个月我拿到了400块的饭钱,还剩下1000块压在老板那里,第二个月发工资那晚我们和老板提出辞职,老板说我们要要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跟他讲,可是我根本不知道有这回事,老板也没有跟我说。我们和工厂没有签任何的合同、条约,他们竟然这样对我们…我们应该怎么办?学校最迟要求我9月2号去学校,要我做多一个月那我的学业怎么办?我的前途怎么办?发表于2009年9月1日凌晨2: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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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向劳动局反映情况。以免耽误了学业。如有疑问,可以直接来电详谈
回答:2010-3-2 22:44:19
你可以辞职。建议保存你和老板的通话录音,证实公司拖欠你工资数额和你工作的时间,如有必要,可以到东莞劳动仲裁庭个镇的分庭劳动仲裁申诉。
回答:2010-3-2 22:44:19
你老板的做法是违反劳动法的
回答:2010-3-2 22:44:19
可以直接仲裁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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