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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妇婚后财产子女继承

回答数:4 浏览:203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再婚夫妇,婚后没有再育。男方与前妻所生小孩甲的户口与再婚夫妇一起。女方与前夫所生的小孩乙户口随前夫。婚后购买房产署名夫妇二人,问该夫妇百年之后,房产是否为各自子女甲和乙共同所有。如该房产户主为该夫妇和甲3个人,如发生再次离异,财产如何分割。(甲和乙均已成年)
其他回答
有分割财产和多次继承可能
回答:2010-3-2 22:44:19
需要看你们再婚时,继子女是否已成年
回答:2010-3-2 22:44:19
因为甲乙各自成年,父母再婚后与继父母没有形成抚养性质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关系,所以其对继父母的财产不享有继承权.如果署名为夫妇二人,百年后,由各自生子女继承应得份额;如登记为三人,则三人共有,百年后,先分割出甲的三分之一份,余下部分由甲乙各自继承应得份额.如再次离异,你只能分得三分之一份.
回答:2010-3-2 22:44:19
前者: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百年后各自部分由对方及自己的小孩继承。后者:属于夫妻及甲三人共同共有,百年后在把甲的份额析出后再参照上述方法继承。前提是夫妻双方没有立遗嘱。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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