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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请律师对我家更有利

回答数:2 浏览:219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死者才16岁,而且还是个学生,无故被4个社会青年误打,持刀和砖头打死,身中三刀,有一刀还是在致命的耳后,头部被砖头砸成重伤,导致失血过多休克死亡。公安机关现在定他们4个故意伤害罪,如果判,主犯有可能死行吗?还有案件是5月4号发生的,才三天就抓到他们,案子已经破了,可是公安机关要到8月十多号才移交检察院,本来他们警官说只在公安一个月左右就交了,现在又变褂,这其中会不会搞鬼?我们家应该去催案吗?如果不去,这样等下去对我们家是不是不利?是不是请律师对我家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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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来说,一般公安的侦查阶段为两个月的时间,再加上其他的拘留时间,可能会达到三个月。如果认为对程序不熟悉,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回答:2010-3-2 22:44:19
不管是不是误打,四人的行为均构成犯罪,至于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还要结合卷宗。如果定故意杀人主观上应有杀人的故意或者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无明确的目的,但是行为时刀刀致命。从本案来看,一般情况下定故意伤害较为准确。具体该定何罪,还得看全案卷宗。如果定为故意伤害,四人的刑罚有可能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死立即。公安机关的办案是否超时限应看是什么案件,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等。我认为学校有一定责任,但承担的责任不会太大,主要责任还是四人来承担。学校承担责任的依据是疏于管理。本案中是否有主犯,应根据尸检报告和全案卷宗来看,所以不要太急。公安的办案有时限规定,如果公安机关办理的相关手续就不存在违法的问题。你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用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如果还不清楚可直接向我电话咨询,也可到我办公室咨询!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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