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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分配

回答数:5 浏览:649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06年婚前男方首付20万购北京房产,总价61万。07年5月婚后夫妻共同还贷,09年6月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而此时房产已增值至110万,请问增值部分女方是否有权要求分配?
其他回答
增值部分按出资比例分配,登记结婚后月供的一半算女方出资.咨询电话:13501386270
回答:2010-3-2 22:44:19
您好!可以要求分割。
回答:2010-3-2 22:44:19
如果房产证在婚前就已经取得,女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系在结婚后取得,就可以要求分割房产。
回答:2010-3-2 22:44:19
可以分割共同还贷部分资金。
回答:2010-3-2 22:44:19
存续期间的收入,可以分割。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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