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法搜网 » 问题列表 »其它 »人身伤害 » 我要负刑事责任或赔偿责任吗
问题

我要负刑事责任或赔偿责任吗

回答数:4 浏览:132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与原单位一工友有多年矛盾,他每次见面都对我进行辱骂,我总是躲开他,避免和他发生冲突,今年4月7日,我骑自行车回家,快到家门口时,他迎面走来,就在错身的瞬间,他突然用身子向我猛地一撞,把我撞倒在地,然后采住我的衣服就挥拳猛打,把我眼镜打飞了,我被迫反抗,照他脸部打了一拳,后来他到墙角拿了一根木棒照我打来,我一躲,打到我后背上,后来我夺到木棒,没有再与其纠缠就回家了,后来他报了122和110,后来派出所介入此事,到5月初,派出所突然给我打电话,说对方折了两根肋骨,说是4月27日确诊的,已构成了轻伤,让我积极主动找他进行调节,赔他钱,要不然我会负刑事责任,他要我赔他四万元,要不就要把我装进去,但我根本就没打他,他如果真折肋骨的话,我想应该是他撞我自行车造成的,我不想赔他钱,这两天他就要去做法医鉴定了,如果真的做出来轻伤,请问我会负刑事责任吗?或者我会赔他钱吗?急切盼望汪律师能给予解答,谢谢!
其他回答
如果事实真如你所说,你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至于民事责任,就要作具体分析了。
回答:2010-3-2 22:44:19
如果是他自己撞的,你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是你打的,就要具体分析,有可能是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赔偿也是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你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2010-3-2 22:44:19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一般的,属于正当防卫,不应当承担责任。
回答:2010-3-2 22:44:19
不应负刑事责任
回答:2010-3-2 22:44:19
  • 相关提问
快到期问题
发表提问
推荐律师
许子明
云南红河律师
电话:0873-2142148
手机:13887332632
地址:个旧市司法局四楼法律援助中心
黄险峰
天津和平律师
电话:022-23328955
手机:13602027935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35号新华大厦20层
刘俭
上海虹口律师
电话:021-58401391
手机:1391680090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林路11号(近地铁世纪大道站)
汪竹
北京西城律师
电话:010-82254573
手机:13520747357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A座811室
Copyright 2010 法律问答--法搜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0428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