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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

回答数:3 浏览:1163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厂一货车卸完货后倒车轧死一孩,小孩系四川农村户口,4岁,在中山某幼儿园上学。广东省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受害人的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根据这条规定来看,这小孩的死亡赔偿金倒底是该按城镇居民定还是按农村居民算?如果是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那这个小孩的居住一年以上以何种证据可以证明?
其他回答
如果对方有暂住证等相关证明即可认定是城镇居民。
回答:2010-3-2 22:44:19
如果所居住地为城镇,可以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中山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回答:2010-3-2 22:44:19
按照广东标准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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