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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问题

回答数:3 浏览:710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于06年入厂,08年1月1日签了一次为期一年的合同,即将到期(合同不在我手中,老板没给我们)。合同上写明20号发工资但每次都是27号以后。工资单也没给我们,也没买过社保。我现在还在职。准备解除合同申请仲裁。1:申请仲裁时只有工作证可以吗?2:在解除合同通知书上要不要写明要求厂方付经济补偿金,还是在申请仲裁时才提出厂方付经济补偿金。3:属于拖欠工资吗?可以要求厂方拖欠工资的赔偿吗?谢谢!
其他回答
可以。
回答:2010-3-2 22:44:19
可以。
回答:2010-3-2 22:44:19
不可以。劳动仲裁不解决社保是否买的问题。但是公司不给你买社保,你可以据此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进行补偿。但按你说的情况,最多可以得到二个月的工资补偿。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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