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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保障自己的什么权益和要面临

回答数:2 浏览:360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您好!感谢您百忙之中接受我的咨询!我2007年7月进入公司做业务员,08年1月起签有合同。公司一直未交纳任何社保,我的养老金是挂靠在其他单位交纳的。2008年1月开始公司调整了分配制度,无底薪,分配方式为,费用公司报销,每月预领1600元,从提成里扣除。7月开始无预领,费用自理。10月底的时候公司把属于我的市场区域全部移交到另外一位同事那里(我公司产品7月到9月是淡季。)10月底无奈辞职。上半年提成未报销费用下半年应得提成共计22000元左右公司未兑现。在辞职前,在客户那里收取货款后未上缴公司约23000元。公司的要求先把货款上缴再谈前面的提成和报销的问题,因为上半年的分配方式是和我们业务员口头约定,所以我要求的把前期我该得的计算清楚,我多退少补。现公司和我即将进入法律程序,请问在这个过程我我能保障自己的什么权益和要面临什么法律后果?
其他回答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回答:2010-3-2 22:44:19
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你回收货款放在自己手中不妥,建议进行提存。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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