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幸的女
- [兵卒]
收养孩子的问题
回答数:1 浏览:354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36岁,结婚6年未生育。正好亲戚家有1女,18岁未婚生1子,与其男友分手后自己抚养孩子,无工作。后将孩子送给我,但无医学出生证明(据她讲留在以前对象家,没有了)。将孩子送我抚养(写证明今后不再与孩子来往)请问1。合法吗?2。我该怎样给孩子报户口?3。万一,某天她想要回去我必须给她吗?请速回复为盼。谢谢!
- 相关提问
- [其它]
- 谁来回答我的问题
- 1-25
- [其它]
- 谁来回答我的问题
- 1-25
- [户籍档案]
- 户口身份证的问题
- 2-27
- [抚养赡养]
- 收养孩子后如何办理北京户口
- 2-27
- [结婚生育]
- 办理准生证的问题
- 2-27
- [财产分配]
- 房子共同财产的问题
- 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