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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作5年、现解除合同能否得

回答数:2 浏览:249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您好:我在单位工作已满5年、合同12月底到期、现单位提出不于交5险并要求解除合同、请问我能否提出单位给以相应的补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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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以2008年1月1日为起始点。除劳动合同终止之外,其余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都从用工之日起。实际上,对于因期满而使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下,用人单位也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劳动合同法》中新的规定。因此,该情形下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以2008年1月1日为起始点。据此计算,如果今年劳动合同终止,最多可获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如果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下发出续订劳动合同要约的前提下,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用人单位是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可以要求补缴法定保险金。
回答:2010-3-2 22:44:19
可以要求补缴法宝保险金。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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