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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之后伤者与厂方的责任关

回答数:4 浏览:338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本人于08年3月21日晚上11点50分左右,因厂方机器故障导致右手除大拇外其余四指被机器压断,现在接好后到本年10月16日做了工伤鉴定,但是有一手指在拍片显示骨头没完全愈合,医生建议需后续治疗,但厂方表示,做完鉴定只需赔偿我伤残等级的金额,后续治疗他们一概不理,此事是否合理?
其他回答
后续治疗费仍应当支付
回答:2010-3-2 22:44:19
如果公司购买了工伤保险,医疗费由社保部门支付;如果没有购买,则由公司承担。
回答:2010-3-2 22:44:19
河南新乡郭英律师电话13837321299解答:不合理
回答:2010-3-2 22:44:19
不合理,你可先进行工伤赔偿。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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