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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擅自变更工作岗位

回答数:1 浏览:385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是2008年8月1日休的产假,11.17产假结束,公司借口工作需要,擅自将我的原来办公室计算机操作工作变更到仓库拣货工作,如不同意按自动辞职处里。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2009年12月31日单位是否违反劳动法,第几条?请问我到哪里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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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劳动岗位需经双方协商,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劳动者的岗位.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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