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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外出受伤后的薪资问题

回答数:3 浏览:193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您好!我公司有一个部门经理原工资为6000元每月,其中百分之三十为绩效工资,百分之四十为岗位津贴.在一次骑车外出办事时摔伤,公司及时为其报了工伤。现在我司已全额发放其几个月工资了.但是治疗期还很长,老板急了,想减掉其绩效工资和岗位津贴。我想询问下这样做合乎规定吗?具体我们该怎么操作。谢谢。
其他回答
这关系员工切身利益,应谨慎处理,必要时本律师可出具方案。
回答:2010-3-2 22:44:19
工伤期间,员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回答:2010-3-2 22:44:19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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