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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假的工资问题

回答数:1 浏览:262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你们好!根据劳社部[2008]3号文——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我们的实际月工资收入2000多元,但单位发给我们的带薪年假的工资是:广州市最低标准(860元)÷月计薪天数(21.75),请问单位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我们该如何维权?
其他回答
不合法,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投诉。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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