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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情况是否可以批二胎

回答数:1 浏览:287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家是潍坊市区的,我家里姐妹两个,姐姐嫁到上海,育有一子,我于08年12月与一名军人结婚,同年9月生下了我的儿子,09年2月,我对象从部队复员,户口落在我的父母的名下,听说,在农村计划生育上面说我们这种情况可以批二胎的,我找到付责我们计划生育的工作人员,她们告诉我们,现在办理这个晚了,如果是我们这种情况想要批二胎的话,要在姐妹两个都没有结婚的时候就要办理的,现在我们都已经结婚生子了,就不可以再办理二胎的手续了,请问这个说法有法律根据吗?如果我执意想要办理二胎手续,我需要通过哪几个相关的部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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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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