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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买房产权纠纷

回答数:1 浏览:355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与前女友合伙买房,产权上写两人名字,写了各50%产权,但首付除了1000是她出的外,都是我同的,我能提供出证据。现在她要和我平分房款。我当时没有提出各写50%的产权,能不能推翻房管局的这个产权证,写成共有。我想按按首付的比例分房款可行不,两人没有书面约定之后的贷款还了9个月,都是共同还的。产权没出来前,我按我们投资的比例给了他一部分钱,我是按30%给的,现在的一手产权契税要我们出,她提出按分得房款的比例出,只愿意出20%,我同意了,我有留这条短信息。后来她到产权证上写50%产权,又提出让我被他钱,否则就起诉我。我现在要怎么办。
其他回答
你们之间的纠纷,也就是本案在分割财产方面,应该按产权证上注明的各按一半来分割。至于当初谁多出首付款等款项及税费等,本律师认为应按你们约定或各按50%来分担。因你表述不太清楚,具体的可以当面咨询。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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