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该如何追回钱款

回答数:5 浏览:473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何女,离婚,法院判决夫妻共有房产归女儿所有。何女离婚后公告房产证遗失,通过伪造离婚调解书,在房产交易中心领到新的房屋产权证。接着她利用新房产证抵押向我借了十五万。借款到期后办理注销时,发现其前夫已报案,法院也办理了查封手续,现何女已被公安机关带走。请问我该报案还是请律师起诉何女,还是请律师起诉房产交易中心。
其他回答
在律师的协助下维权。
回答:2010-3-2 22:44:19
起诉何女,要求:1、归还欠款;2、若不能归还则要求实现抵押权。若需进一步帮助可电话联系:13914091506(工作日);13951705498(休息日)
回答:2010-3-2 22:44:19
最好起诉何女。
回答:2010-3-2 22:44:19
我认为你属于善意取得该房产。
回答:2010-3-2 22:44:19
你好,我认为你起诉房产交易中心并不妥当,因为他们只作形式上的审查,并不作实质上的审查.我个人更倾向于认为通过起诉何女比较妥当.如需具体咨询可直接跟我电话联系.
回答:2010-3-2 22:44:19
  • 相关提问
快到期问题
发表提问
推荐律师
刘贵才
广东深圳律师
电话:137-28677613
手机:13728677613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60号财富广场B座七层
孙海涛
北京西城律师
电话:010-51657715
手机:13717589765
地址:西长安街88号首都时代广场1016室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
刘小琴
江苏南通律师
电话:0513-85923339
手机:13861992646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工农路八号华雅楼三层
张兴中
江苏南京律师
电话:025-84709870
手机:13951705498
地址:南京市珠江路88号新世界中心B座2112室
朱幼华
江苏南通律师
电话:0513-85322573
手机:13862930755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南大街198号金诚大厦五楼启星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2010 法律问答--法搜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0428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