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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拥有房产权

回答数:5 浏览:179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律师先生/女士:您好!现我请教:谁拥有房产权?现“动迁协议书”上的房屋产权人一栏显示:王玉兰(安置人:李明、李娇、引进:李小兵)按字面理解:当然是王玉兰拥有该房的房产权。另有情况说明第一,动迁房屋来源与“括符”内人员无关,《住房调配单》也没有他们的名字。第二,原告不符合“同住人”相关条款,而实际操作中,动迁组是以“数砖头”而不是“数人头”方式安置的。然而,现“括符”内的人要求与王玉兰“共有”房产,并准备打官司要求分割房产。如此,他们可否与王玉兰“共有”房产权,如打官司,他们的胜算如何?特此请教烦请回复谢谢!***
其他回答
不是平均分配的,产权人可以要求多分的。
回答:2010-3-2 22:44:19
安置的房屋是按照动迁政策集合所有被安置人口的被安置款项所组成的,因此大家都对于该房屋有产权,而并不是某个人的产权。
回答:2010-3-2 22:44:19
住房调配单上没有名字,就很难享有份额。可以问问拆迁办有没有那几个人的份额。
回答:2010-3-2 22:44:19
那些人与王玉兰什么关系,为何住在拆迁房中,住了多长时间,房屋来源怎样
回答:2010-3-2 22:44:19
关键要看那些人与房子有什么关系。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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